日前,中共湄潭县委、湄潭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2008年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,意见提出了湄潭2008年茶叶产业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措施,意见强调在继续加强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,要不断拓展湄潭茶叶的销售网络,加

大湄潭茶叶的品牌宣传力度。该意见还指出,湄潭要积极实施贵州省茶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,2008年湄潭茶产业要实现茶叶产量7000吨以上,产值5亿元以上,产量5亿元以上,茶叶综合收入10亿元以上。根据湄潭2008年茶产业发展规划,该县今冬明春将新建标准化茶园5万亩,组建茶农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;投产茶园新安装物理杀虫灯2万亩以上,新认证有机茶园5000—10000亩;新增良种茶树苗圃2000亩以上,建成贵州省茶树良种无性系繁育基地。完成6家清洁化涉茶加工厂建设,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、省级龙头企业1家、市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,建成贵州省茶叶种植加工示范基地。组建湄潭茶叶协会县外营销分会4个以上,集中开展“湄潭翠芽”品牌推介活动4次,新开设“湄潭翠芽”品牌专卖店20家以上;完成3个茶青交易市场建设,建成产地茶青质量检测站2个以上。
扶持龙头企业,
降低茶业发展风险
按照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的思路,鼓励小企业联合技改升级,招商引资新建大中型涉茶企业。建厂或技改投资规模达到中型龙头企业以上标准的,享受下列优惠政策:一是建厂或技改贷款,贴息3年;二是企业投产后按其当期实现的县级地方税收数额连续奖励3年;三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,并享受县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;四是优先安排产业化项目和技改项目,帮助企业申报国家、省、市级龙头企业,获得成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、10万元、1万元;五是建厂或技改项目设计的县级规费一律缓交。
按照“产权明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”的要求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。不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,国土、建设、税务部门、农业、茶叶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提高企业融资能力。强力推进清洁化加工。,坚持企业生产和质量认证奖励制度,企业配置高新技术设备可申报农机具补贴,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,对获得QS、ISO、HACCP认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。质检部门要组建专门工作组,采取定期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,加强茶叶生产清洁化监控,确保茶产品质量安全。实行龙头企业动态管理,支持龙头企业创办示范基地、建设有机茶园、参加茶农专业合作社、指导茶农规范化生产。鼓励企业定单生产、检测收购茶青、体现优质优价,使企业与茶农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。制定龙头企业的作用,让农民更多地分享茶叶产业化经营的成果。
加大品牌推介,
提高茶叶产业发展效益
制定“湄潭翠芽”品牌管理制度。由县茶叶协会牵头,县茶桑局落实,工商、质检、农业、卫监等部门参与、制定“湄潭翠芽”管理制度,统一质量标准,统一加工工艺,统一包装监制,统一证明商标,统一专卖店标识,统一宣传推介,建立“湄潭翠芽”证明商标使用机制,清理整治“湄潭翠芽”营销市场,严厉打击非法使用“湄潭翠芽”证明商标的行为。支持企业参加“中茶杯”、“中绿杯”和国际名茶品评活动,对“湄潭翠芽”获得最高奖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,获得省著名商标,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,获得国家驰名商标,中国名牌产品,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,年税收达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。
建立湄潭茶叶营销体系。县茶叶协会要及时修订《章程》,制定《湄潭茶叶协会营销分会管理办法》,吸纳县外会员,组建湄潭茶叶协会遵义营销分会、贵阳营销分会、重庆营销分会、广西横县营销分会、安徽峨桥营销分会、北京马连道营销分会和西南茶城营销分会等,凡在地级以上城市专业市场或闹市区或开设统一标识的“湄潭翠芽”,经营一年以上的,每个奖励2万元;在全国知名茶叶专业市场开设统一标识的湄潭茶叶批发部,经营一年以上的,每个奖励1万元。
开发湄潭茶系列产品,支持企业自主创新,研发系列产品,开发红茶、花茶、珠茶、眉茶和一芽一叶、一塔二叶、一芽三叶的中高档绿茶,创造条件出口创汇,进一步增加茶农收入,启动“贵州针”茶品牌宣传活动,申报注册证明商标。
大力开展湄潭茶推介活动。采取“政府引导、协会组织、企业为主、财政补助、部门支持”的办法,积极开展以推介“湄潭翠芽”品牌为重点的茶事活动,提高湄潭“好山、好水、好茶”的知名度,扩大湄潭茶叶的消费群体,拉动旅游业的发展,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茶叶展示展销交易会、主办广告、宣传、推荐活动,凡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广告“湄潭翠芽”三个月以上的,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;在高速路永久性广告牌上广告“湄潭翠芽”半年以上的,每幅一次性奖励2万元;在地级以上城市广场组织推介以“湄潭翠芽”为主题的品牌周活动,每次奖励2万元。
建设生态茶园,
夯实茶产业发展基础
推进茶苗产业化经营。依托省茶研所,实施茶树良种工程,培育地方优良品种,推行集约化育苗、商品化供苗、全面完成贵州省茶树良种无性系繁育基地建设任务。
实施新茶园标准化建设。2008年新茶园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。2008年7月31日前作好规划发动工作,工作人员要深入村、组和农户调查研究,指定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、充实茶叶办人员,落实好工作经费和所需物资,统一思想和行动,安排部署第二阶段的工作;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做好生产准备工作,召开新建茶区群众会,宣传政策,分析茶叶生产的比较效益,分村建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并与会员签定协议,确定新发展茶园面积和所需茶苗株数;各镇(乡)茶叶办分户核实面积和茶苗数量、品种、建立户籍档案,汇总面积和所需要茶苗数量、品种、采购茶苗、签定茶苗供应协议,积极作好培训工作,让茶农掌握茶叶栽培技术,有关部门要适时召开土地整治和底肥施用现场会,指导茶农整治土地、施足底肥,验收土地整治及底肥施用情况。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底实施规范移栽工作。有关部门要抓好办点示范工作,召开规范移栽现场会,约定时间调运茶苗,指导移栽并调度好移栽进度,进一步作好茶园管理技术培训;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5月底要作好迎检验收工作。要及时补栽损失茶苗,完善相关资料,各镇(乡)首先要自查验收,指导茶农科学管理茶园,安装好项目区物理沙虫灯,作好县级组织验收工作准备和迎接省、市验收。
着力建设生态茶园。捆绑项目和资金,采取“政府规划、专业合作社组织、会员为主、部门指导、项目支撑”的办法,建设生态茶园。2008年,投产茶园新安装物理杀虫灯20000亩,配置经果苗茶园10000亩,认证有机茶园5000—10000亩。继续兑现标准化茶园建设每亩补贴120元、有机茶园认证每亩补贴100元的政策。交通、水利、电力、测土配方和茶机具配置等项目重点向生态茶区倾斜。
提高茶农组织化程度。各镇(乡)要强力推进茶农专业合作社建设,新建茶园同步组建专业合作社,老茶区要加快专业合作社组建步伐。农业、茶桑、工商、质检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解决茶叶产前的标准化种植问题,产中的茶园科学管理问题,产后的茶青销售和加工问题,积极发展现代茶叶农业。已建成的茶园,实现专业合作社管理和经营的,每亩一次性补贴工作经费2元。
推行茶青抽检制度,由农业局牵头,相关部门配合,镇(乡)人民政府落实,建立茶青检测站,今年率先在金花、马义茶青交易市场实施。坚持流动抽检制度,凡抽检发现农残超标的茶青,就地销毁,对农户实行挂牌亮相,并依法严处;对收购农残超标茶青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曝光,并对产品进行公开销毁,同时实施处罚。
健全工作机制,
增强茶产业发展活力
健全组织领导机制。县调整充实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下设企业扶持组、品牌推介组、生产指导组、集团挂帮组、市场整治组、审机监督组、考核评估组、督促检查组。涉茶镇(乡)也要对应县的安排,调整充实相关机构,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。
健全投入机制。细化投入政策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财政局、国土局、建设局、工商局、质检局、农业局、监察局等部门,要制定技改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、用地实施意见、建厂规划、建设和房屋产权实施细则等工作。
健全选派人员工作核查机制。由监察局牵头,组织、人劳、编办、茶桑等部门参与,组成专门工作组,定期普查和不定期抽查选派的国家干部、职工参与茶产业工作的情况,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,对名不符实的限期收回原单位上班,并追回已发的工资和福利,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。
健全培训机制。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,采取“政府搭台、企业选派、财政补贴、联合培养”的办法,定向组织培训。今年,县职业高级中学继续与北京民族职业学校合作,为茶叶企业再培训30名学制3年的茶艺、营销人员为企业和企业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奠定好人才基础。
健全考核评估机制。采取自下而上、自上而下的办法制定茶产业发展考评办法,通过阶段考核与年终考评,表彰一批先进镇(乡)、先进村、先进专业合作社,示范加工厂、优秀营销大户(企业)、优秀服务茶馆和先进个人。对工作不力、任务完成较差的镇(乡)和单位,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。